关于征集“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2023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优秀文艺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Mar 14, 2023 | 作者:聊城市文化馆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全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会议精神,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组织引领全省群文从业者积极创作,以体裁多样的文艺作品,展现人民群众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肩负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拟举办“贯彻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2023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优秀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学会将聘请省内专家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有机会推荐到更高一级专业评选活动。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联络员,颁发证书。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组织
请各县(市、区)文化馆、群众文化学会接到通知后,尽可能将通知下发覆盖所管辖区域内,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和热心创作的文艺爱好者进行创作,早着手多修改,有趣有意、高水准的成熟作品。各县(市、区)请指定专人负责。
二、作品要求
(一)必须为原创、近期创作的,未在《群众艺术》刊物上发表过的作品。
(二)参评作品体裁不限,各类戏剧、曲艺作品、歌词、歌曲、文学作品均可,提倡传统曲艺体裁创作。
(三)作品内容具有时代气息,富有地域特色,视角新颖,展现新时代新风采;或是取材自传统剧目、历史典故,以古喻今。
(四)格式规范,语言生活化,注明作品体裁及作者单位。小戏最好为独幕,矛盾冲突集中,人物3人至5人,字数不超过8000字为宜。文学作品字数在10000字以内。歌曲为标准软件排版稿,不接受手写曲谱。
(五)每篇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2人。
(六)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一篇,多报者不予评奖。
(七)严禁抄袭作品参评。
以上具体要求,请作者留意,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将不予评奖。
三、注意事项
1、参评作品请以规范格式A4纸打印装订,标题用三号黑体,内文用四号宋体。
2、各县(市、区)请指定专人负责,附上报统计表统一汇总、寄送至聊城市文化馆。来稿请于信封右下角注明"作品评奖"。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lcqzysg@163.com。
3、市直文艺工作者及爱好者作品直接报送至聊城市文化馆,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lcqzysg@163.com。
4、市文化馆将先对作品进行预选,择优报送省群众文化学会,参与全省评选。
5、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海云、李静慧
联系电话:0635—8224317
地 址:聊城市文化馆(东关街1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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