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提示】关于规范全市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的告知书聊城文化执法聊城文化执法
发布时间:Jul 6, 2026 | 作者:
全市各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严格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各场所必须建立健全完整、动态更新的从业人员名簿,详细登记场所从业工作人员基本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岗位职责等,留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复印件等材料。规范建立营业日志。全面落实营业日志登记制度,如实记录营业期间工作职责、时间地点,营业日志不得删改并留存不少于60日,确保经营活动全程可追溯、可核查。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营业期间从业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礼貌待人,统一着工作服佩戴工作标志并携带有效个人证件。 各歌舞娱乐场所使用的所有音像曲目、播放影音产品,要杜绝违法侵权内容,必须为合法合规、取得相应版权授权的音像制品,定期对曲库内容进行自查清理,严禁擅自收录、存储、播放违法违规内容的曲目及影音资料,及时删除违规、侵权曲目,留存版权相关证明材料,确保曲库内容合法合规。各场所必须建立安全与合规巡查制度,排查安全隐患,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违规经营问题发生。 三、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禁入规定,恪守合法经营时限
二、严守音像内容合规底线,筑牢场所安全经营防线
来源:聊城文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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