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武松式复仇”与山东人之性格
山东是一个很讲究礼仪的文明之地,但也有一些超越了理性的野性的存在。山东是一个文明与野性相结合的矛盾统一体。这在《水浒传》中武松斗杀西门庆的故事中就已经有所体现。
武松不算严格意义上的山东人,但也出生在与山东临清紧邻的清河县,算是受了山东文化极大影响的。并且其一生中,有部分时间,是在山东活动。因此,他的行为、思维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山东人的性格。
武松是个文明人。他禁得住潘金莲的诱惑,他热爱自己的哥哥,他也是个正直的小吏,深得阳谷县人民的喜爱。
但武松也是个“野人”。他坚持“杀人偿命”的理念,连杀西门庆与潘金莲。后来他又斗杀蒋门神、血溅鸳鸯楼。他杀的虽然是“不善”的人,但不善的人也没有理由就被武松私自“处置”,而应该交由官府处置。并且这些“恶人”,就一定要被杀掉吗?放到现在看来,武松的行为显然是违背“法律”的。
可以说,武松是一个“死脑筋”式的“好人”。他恪守儒家传统思想,他不容忍嫂子弑夫,更不容许自己不做出“为兄复仇”的实际行动。
他在杀潘金莲时,特意把邻居骗来。关上大门,强迫邻居成为“见证者”,以证实自己是“为兄杀嫂”,是“天经地义”的。这也体现了武松精明与细心的一面。
山东人深受儒家文化影响,他们中很多是不能接受那种不讲理的现象的。但是,他们所恪守的“理”又不一定和现代社会的理”完全一致。有时,武松式的行为还是存在的。